厦门渔监查获3艘违反伏休规定渔船

厦门日报   2019-06-03 09:13

  近期,厦门渔监局通过线索摸排、科技定位等手段,发现3艘厦门籍渔船违反伏休规定,未返回厦门高崎渔港伏休,经摸排调查初步确定其在漳州海域活动。

  根据厦门市伏季休渔的要求,所有休渔渔船应当在休渔前回到渔船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避风坞休渔。伏季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

  厦门渔监局联合漳州市的海洋执法部门,成功将3艘违规渔船查获。目前,这3艘渔业船舶已经被遣送回厦门高崎渔港,有待进一步调查。

  伏季休渔期间,对拒绝回船籍港休渔、船主多次联系不上、不刷写船名号或涂改船名号、违规出海捕捞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捕捞渔船(捕捞辅助船),视为严重违反休渔制度行为,列入“黑名单”并从严从快从重查办,捕捞渔船还将扣除全年燃油补助;涉嫌犯罪或暴力抗法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厦门渔监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执法行动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反伏休规定行为。(海西晨报记者郭钦转通讯员张强孙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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