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售门店为回收点 今年厦门已销毁近9吨失效药品

厦门日报   2018-11-27 09:44

­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将前期回收的4383千克家庭失效药品,统一在厦门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毁。

­  “这些失效药品如果继续服用,不但可能治不了病,还会危害健康,如果按照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又可能污染环境,如果落入不法商贩手中,还将可能被重新包装贩卖给使用者,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市场监管人员告诉记者。

­  据了解,为引导市民科学处理家中的失效药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12月中旬出台《厦门市家庭失效药品回收实施方案》,选定首批1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292家零售门店,设立“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点”。去年年底,该局又对外公告了第二批的8家“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加上首批的11家单位,目前,我市家庭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达到了19家,占到我市所有35家药品零售企业的一半以上。

­  记者了解到,成为定点回收单位后,各家药店均会设有统一制作的“厦门市家庭失效药品回收定点企业”标牌和“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箱”。未列为定点回收的药店,不得擅自组织药品回收活动。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后,将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销毁。

­  通过前期积极开展群众安全用药和家庭失效药品集中回收宣传活动,目前我市已形成以定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主体、零售门店为回收点,对厦门居民家庭失效药品进行被动回收、集中管理、统一销毁的模式。今年以来,厦门市场监管局已销毁家庭失效药品近9000千克。(厦门日报记者陈泥通讯员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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