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
厦人社监询字〔2018〕04030号
厦门市创天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民里102号101室
2018年3月25日,我局投诉中心接你司员工黄厚均投诉反映,其于2017年3月4日进入你司所属源昌集团改造项目21标段施工,2017年8月15日提出辞职并结算工资15125元,你司仅支付10125元,尚欠其工资5000元。投诉人黄厚均同时提供了由你司法定代表人洪俊农签字的工资结算单。现为调查核实案件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要求你司于收到本询问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派人到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8楼监察二科,电话:0592-5079635)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以下材料:
1.全体职工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方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2.全体职工劳动合同;
3.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考勤记录(加盖公章);
4.源昌集团改造项目21标段工资支付表;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有关黄厚均工资拖欠问题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未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的,我局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厦门市有关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将你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监察员:林智晖监察证号:13-Z20106
吴胜杰监察证号:13-Z20017
洪伟鹏监察证号:13-Z20109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
S851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