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台湾青年可申请公租房 厦门推进中央“31条惠台措施”落地

海西晨报   2018-03-23 09:31

  3月26日前报送申请表,市台胞服务中心将组织现场看房

  即日起,在厦台青可申请翔安区及同安区的市级公租房了。晨报记者获悉,为切实推进中央“31条惠台措施”和厦门市台胞台商“同等待遇”,根据《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厦门市近期展开第一批台湾青年申请市级公租房工作。厦门市台胞服务中心将根据需求,统一组织一到两次现场看房。

  据介绍,此次招租房源主要包括翔安区洋塘居住区(翔安区新店镇鼓锣一里)和同安区滨海公寓(同安区滨海新城中部东头埔西路)两处市级公共租赁房,承租人经简单布置后即可入住。

  其中,翔安区洋塘居住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23元,记者浏览房源网站查询发现,同一地段月租每平方米约27元;同安区滨海公寓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19.08元,而同一地段月租每平方米约23元。对于初期就业创业台青来说,公租房较为优惠。

  据悉,这批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为在厦门稳定就业或以独资、合资、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持有台胞证的45周岁(含)以下台湾青年。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在厦无住房;持有台胞证,且与所服务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厦门市台胞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台青申请公租房工作,主要是为了方便台青在厦工作生活。3月26日前,有承租意愿者可向厦门市台胞服务中心报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台湾青年个人申请表)”。

  从3月21日起,厦门各青创基地已负责向所辖台企和台湾青年公布了该消息。启达海峡双创基地总监、台青范姜锋表示:“我们在台青微信群里发布了相关信息,有一些人进行了咨询了解。”(海西晨报记者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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