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四万商事主体被“除名” 被“除名”后只能办理注销

厦门日报   2017-12-05 17:06

­  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告了剔除辖区7752家商事主体名称的行政决定。被“除名”的这7752家企业,其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被纳入“黑名单”。

­  “此次被‘除名’的商事主体,都是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且未申请移出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近期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陆续对全市4万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商事主体启动名称剔除程序,并加大对该类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  被“除名”后只能办理注销

­  今年是特殊的一年,企业信息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入第四个年头。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连续三年不按期公示年度报告、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商事主体,将被永远剔除名称。

­  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截至2016年度企业年报工作结束时,全市共有2万余家企业、近2万个体工商户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成为厦门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首批被正式“除名”的商事主体。

­  “这些商事主体多因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在日常监管中被发现通过住所核查无法联系,或‘双随机’抽查中被发现不在原址办公,年报信息弄虚作假和未如实公示即时信息等情形,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人员告诉记者。

­  商事主体名称被剔除后,将不再受保护;而且“除名”是不可逆的,无法再恢复到正常状态,该商事主体只能办理注销登记。商事主体名称被剔除的,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也将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将面临厦门市相关政府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

­  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将依法提高

­  据了解,厦门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共收集了全市50万家商事主体信息。截至目前,信息公示平台接收并公示27家许可部门通过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推送的许可信息119000条,归集各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19464条。对每家商事主体均形成独立的信用信息档案,涵盖登记备案、资质许可、行政处罚、司法、监管、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等信息,方便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  记者昨日也获悉,以惩戒失信为重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

­  “目前我们已完成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交换机制。”据市场监管人员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动获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时,将这些信息作为审慎性参考,依法对相关人员的准入资格进行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依法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力度,依法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发现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上述职务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  【数字】

­  7752家

­  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剔除辖区7752家商事主体名称的行政决定。这7752家企业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被纳入“黑名单”。

­  4万家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陆续对4万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商事主体启动名称剔除程序,加大对该类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  【重点】

­  商事主体名称被剔除的,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也将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面临厦门市相关政府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

­  【查询办法】

­  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共收集了全市50万家商事主体信息,每家商事主体均有独立的信用信息档案,方便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上网查询。(厦门日报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吕培超 林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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