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厦门一家三人身亡 家属收到30万元司法救助金

厦门晚报   2017-11-22 17:54

­  一桩突如其来的交通意外,让原本的五口之家一下子少了三人,家属的生活也陷入窘境。在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近日,亡者的家属在集美区检察院收到了一笔3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  今年4月8日上午,黄某(女)驾驶轿车行驶至杏林东路与杏滨路的交叉路口,先后冲上安全岛及人行横道,将傅女士及其儿子、孙子撞倒,后又继续冲到前方与一辆摩托车和两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傅女士及其儿子、孙子3人死亡,5人受伤。

­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为黄某在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该案经集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集美区法院作出判决,黄某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  然而,事故造成的伤痛难以抹去。廖先生失去了老伴、儿子和孙子,丘女士失去了丈夫、儿子和婆婆,并且当时腹中还怀着宝宝。在该案移送至集美区检察院后,检察长彭明武联系了廖先生和丘女士,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并到社区走访。交谈中,彭明武得知,这个家庭因为这场变故失去了经济来源,丘女士又由于身体原因暂时无法工作,而且当时肇事者的赔偿款还没有着落。为此,集美区检察院依据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金,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

­  在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廖先生和丘女士收到了30万元救助金,他们拉着检察长彭明武的手,流下了眼泪。廖先生说:“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们真不知道如何支撑下去。”廖先生和丘女士还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至检察院,表示感谢。(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范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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