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封肉”集体商标授权给了厦门这5家企业使用

厦门晚报   2017-11-22 17:25

­  近日,同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同安封肉”集体商标授权给5家企业使用,今后,“同安封肉”生产企业只要经正式授权,就可以用上统一商标。

­  在授权仪式上,同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与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香根堂食品经营部、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厦门北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香满堂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意将“同安封肉”注册商标授权给这5家企业在5年间无偿使用。

­  “接下来也欢迎有志于推广‘同安封肉’品牌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到我们个体劳动者协会申请使用商标,共同为推广知名美食品牌做贡献。”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专员许子翼说,授权之后,他们将加强后续监管,要求被授权的企业严格遵章守纪,共同打造同安封肉品牌文化。(厦门晚报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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