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子打高尔夫球后意外猝死 谁来担责谁来赔偿?
争议
意外猝死,究竟谁来担责?
事发后,林先生的家属因与高尔夫球场公司协商未果,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林先生家属认为,受害人林先生在被告处打球期间突然死亡,被告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家属说,林先生的死亡损失共计911459元。对此,被告公司应承担40%赔偿责任,即赔偿36万多元,并另外支付精神抚慰金60000元。
但是,被告高尔夫球场公司答辩说,林先生的死亡与高尔夫球场的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林先生系猝死,其死亡结果系因自身身体情况造成。高尔夫球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提供合理范围内的救助,不存在过错。
被告还说,林先生倒地后,球场多名工作人员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而且,球场的救护员张某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林先生采取一系列救助措施,直至救护车到来。
判决
未尽救助义务,球场担责10%
近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高尔夫球场公司应该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支付9万多元赔偿金给死者林先生的家属。此外,被告还要支付8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判决指出,高尔夫球场作为一个对外经营的体育场所,依法对其运营范围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不仅包括“危险的预防及消除”,同时也应包括在“危险发生后的合理救助义务”。
本案当中,现有证据无法确认高尔夫球场与林先生的死亡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事发后,急救未能立即展开,高尔夫球场除张某外的其他员工亦无人能采取任何救援措施。
另外,该高尔夫球场运营地点距离市区较远,离最近的医院亦有一段距离,且运营面积多达三千多亩,此客观环境要求被告公司应具备更高标准和高效的安全保障及紧急救助服务响应体系;然而,球场没有设置专门的救助站,医护人员也仅配备了张某一人,还同时从事球童工作。事发后,在紧急救援环节,张某却在近7分钟之后才身着球童服装赶至事故现场施救,且未随身携带专业救护箱等,一定程度上贻误了最佳救援时机。
因此,可以认定高尔夫球场公司未能尽到其合理的救助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是,因为林先生猝死的直接原因系其自身突发意外,所以,法院酌定高尔夫球场公司对林先生的死亡后果承担1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