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警发布“驾考新规” 更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厦门市将于2017年10月1日同步调整实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等系列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据悉,此次修订通过优化调整考试内容题型、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让教学更适应实际道路环境,更贴近安全驾驶实际,从而促进学员素质和技能的提高。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修订的目的意义
一、更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
1、提高安全文明试题比例。
调整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提高安全行车常识、文明行车常识考题比例,从而提升考生安全文明驾驶理念。
2、提高安全文明操作评判。
在路考操作和评判中,新增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从操作细节和动作考核学员的安全文明意识。
二、更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
1、理论考试模拟实景。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学员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
2、场考突出实用性。
对场考中部分项目进行了修改,允许考生中途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进行驾驶操作,让场考更加符合实际道路的交通环境,也让考生驾驶技能更具实用性。
3、路考强调安全文明操作。
通过调整路考操作和扣分要求,更加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安全文明驾驶习惯。
三、更注重评判科学公正
1、规范系统,公正评判。
采取人工随车和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考生考试管理水平。
2、规范设置,科学监管。
考场规范设置项目标志名称,科学设置标志标线,进一步完善音视频监控等考试监管设备,并增加音视频查询回访、考试车辆轨迹记录存储等功能。
3、规范流程,透明执考。
通过考试监管系统,严格落实考试随机分配、抽查考试音视频、考试成绩实时上传等要求,确保考试过程规范透明。
四、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1、优化调整考试组织。
①将小型汽车夜间路考方式调整为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②对大型汽车场考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
③对大型汽车夜间路考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路考成绩保留。
2、优化预约考试申请。
推行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等便利措施,实现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申请人可以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全过程,减少考生往返,方便群众考试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