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加大对不符条件网约车打击力度 两周查获48辆
自5月10日开始,我市交通执法部门除了加大对传统巡游“黑车”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外,还对新形态“黑车”——不符合“网络预约车”准入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予以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我市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自5月10日至24日,我市共查获黑车83辆,其中网约车48辆。
【案例一】
遇执法检查,司机慌得急踩油门
5月23日上午,我市交通执法人员在仙岳路惠祥公馆附近巡逻时,发现一部闽DQXXXX北京现代牌轿车有疑似揽客行为。
正当执法人员准备上前询问时,该车引擎突然发出一阵轰鸣声,排气管吐出大量刺鼻的浓烟。原来,该车驾驶员通过网约车平台在承接载客业务,因为自知车辆不符合《厦门市网约车实施细则》中的准入标准,在看到执法人员时一时紧张,踩到了油门。误操作加上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才发生了刚才的惊魂一幕,驾驶员、乘客均感到了后怕。执法人员立即严厉警告了他的危险驾驶行为。
随后,乘客在执法人员的劝说下坐上了正规的出租车,而驾驶员则一再表示再也不使用不规范的车辆承接网约车业务了。
目前,执法人员已暂扣该涉案车辆,驾驶员将面临2万以内罚款以及移送交警部门进行暂扣驾驶证3至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司机手机响起接单声,露出破绽
5月23日上午,我市交通执法人员在嘉禾路某商城附近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丰田花冠轿车正停在路边下客,执法人员迅速上前,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对该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驾驶员刚刚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将客人从莲岳路载到这里,该车轴距与排量都不符合网约车准入条件,属非法营运行为。
在对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时,驾驶员一开始坚决不承认自己从事非法营运,就在执法人员要出示证据时,驾驶员的手机自动响起了接单提示语。见露出破绽,驾驶员最后承认了开黑车的事实。随后,执法人员也向乘客方面取得了证据。
目前,执法人员已暂扣该涉案车辆,驾驶员将面临2万以内罚款以及移送交警部门进行暂扣驾驶证3至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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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节选)
第十一条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车型档次应不低于本市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排气、噪声排放符合本市环保标准。
(四)取得本市机动车牌照。
(五)首次申请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3年。退出营运后再次申请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不超过6年。
(六)采用燃油或非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车型的,具体条件为:
⒈发动机排量不低于1950毫升,或者排量不低于1750毫升且发动机功率(非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车型以发动机和电动机的功率合并计算)不低于110千瓦。
⒉轴距不低于2700毫米。
采用纯电动或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型,具体条件为:
⒈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型。
⒉纯电动车型续驶里程不低于250千米,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在纯电驱动状态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千米(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为准)。
⒊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
(七)车辆不得安装出租汽车标志顶灯、营运标志和空车待租标志,车身不得有区别于私家车的专用标识,车身颜色应使用出厂原色,不得定制专有颜色。
(八)车辆所有人应与已取得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接入协议,并在接入协议中承诺车辆在同一时间内只接入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