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6月30日厦门市社会组织开始参加年检
厦门网 2017-04-14 15:26
即日起至6月30日,民政部门将对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2016年年度检查,凡2016年6月30日前经市、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检。
应参加年检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对2016年度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于2017年4月17日后,登录“厦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http://shzz.xmmzj.gov.cn:9001/xmshzzw或通过访问厦门市民政局官网首页图片链接进入)选择“年度检查”模块进行网上年检。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网上预审通过后,即可上网打印《通过预审通知书》,并导出《年度工作报告书》等材料,同时打印成纸质文本,经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不需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17年6月30日前连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相关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验,逾期不予受理。
区级社会组织在各区民政局进行年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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