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地税实现内容共享 部分涉税信息一次采集
厦门网 2017-04-03 09:44
近日,厦门市地税局和厦门国税局联合发布公告,即日起,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财务制度报备、财务报表报送等事项时,只需向厦门市国税局、地税局任意一方提交相关资料即可。
对于采集的资料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将通过有效协作机制,实现双方涉税信息一次采集、共享共用。办理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事项只需向国税部门申请。
今后,厦门市地税局、国税局仍将视技术支撑条件和业务协同进展情况,不断拓展涉税信息采集共用范围,深化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办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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