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今起实施 滴滴出行称将加强规范管理
闽南网 2016-11-01 18:24
闽南网11月1日讯(闽南网记者 袁静静)今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网约车纳入监管。
新规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办法还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相关媒体报道,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公布了《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10月27日至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必须是闽D牌照,首次申请车龄在3年以内,且车型档次不低于现有主流巡游出租车。
新政落地,滴滴出行作为新政的最主要执法对象备受关注。滴滴出行公关部工作人员表示:在过去三周各地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期间,我们积极与各地主管部门沟通汇报,梳理了具体意见。我们会进一步与各级主管部门沟通交流,争取使民众出行得到最大满足。目前,各地陆续颁布了正式实施细则,不少地方的细则在广纳民意的基础上做了很多修改和完善。在新的政策环境下,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安全和体验,用科技持续推动行业变革,为城市智慧交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