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妈妈带子女到法院状告父亲 物价上涨抚养费也要涨?
台海网 2016-10-30 07:57
原来,2007年晓菲与前夫阿毅(化名)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跟随晓菲生活,阿毅每月支付抚养费750元。
晓菲说,随着物价上涨,加上女儿学钢琴、参加课外辅导等开支,当初每月750元抚养费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需要。
晓菲还说,前夫事业有成,应该每月承担5000元的抚养费,另外已经产生的学习培训费用,他也应承担一半。
不过,被告阿毅答辩说,他认为参加补习培训只是晓菲单方面决定的,应该自行承担。
判决:物价涨,抚养费也要涨!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本每月750元的抚养费应该涨,参照厦门市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法院判决酌情调整抚养费为每月1800元。
判决指出,依照法律规定,晓菲有权要求阿毅在判决原定数额的基础上增加抚养费数额。另外,孩子的学习培训费用属于教育费,已经实际产生并且有相应的凭证,要求阿毅负担一半合理有据,依法予以支持。
案例2
7年不涨,爸爸还拖欠不给
近日,思明区女子阿玉(化名)也为了抚养费和前夫对簿公堂。阿玉代女儿起诉说,前夫经常拖欠抚养费,而且双方在2009年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太低了,所以抚养费也应该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