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市国税局、地税局实施统一采集财务报表 报送一方即可

2016-08-01 08:49 来源:海峡导报 0

­  ▲税务人员辅导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通讯员 黄亮/图)

­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 林泓 通讯员 肖雨)导报记者了解到,从今年第二季度(所属期)开始,厦门市国税局、地税局将实施统一采集财务报表,双方共享共用。也就是说,纳税人只需要向国税部门或地税部门任一方报送财务报表即可。

­  此前,厦门超过18万户纳税人需要进行财务报表申报,每个季度都要分别向国税部门及地税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再加上年度报表,一年共需要申报10次报表。

­  新规实施后,这些企业每个季度,只需选择在国税部门或者地税部门进行一次申报即可。

­  目前厦门有95%以上的纳税人采用的是网上申报的方法。网上申报系统财务报表根据纳税人2015年报送报表的种类确定,如果网上申报系统的财务报表种类不一致,纳税人可根据所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向报表种类有误一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的第二季度财务报表报送截止日期,由原先的7月15日,延期至9月底前报送。

新闻推荐

到头了;
下一条:妈妈挺孕肚牵孩子上小学报名 受“二孩”影响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