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加强监管工作保障燃气安全
(记者 吴海奎)日前,为贯彻执行《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湖里区出台了《湖里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坚持统筹安排、明确职责、加强协作、严格执法、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区级燃气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分级监管、多级联防、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燃气安全监管,实现辖区燃气市场稳定、瓶装供应站点运行安全、燃气设施安全及用气安全,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湖里区有关部门通过本报,再次向社会公布《意见》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分工如下:
副区长为领导小组组长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湖里区燃气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湖里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街道要明确燃气安全监管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湖里区燃气谁主管
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湖里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市政园林局的具体指导下,统筹负责湖里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制定湖里区燃气安全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起草湖里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督促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负责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审批和年审;
5.负责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停止供气、迁址、更换气种、改动设施审批事项;
6.负责对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安全生产情况和经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市市政园林局对湖里区其他燃气设施进行安全监管;
7.指导并督促街道办事处开展燃气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8.加强燃气安全的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9.承担湖里区燃气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委托湖里区燃气管理中心负责全区燃气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各街道负责什么
湖里区各街道接受湖里区市政园林局的指导,按照《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协助市、区市政园林局对辖区内燃气安全进行监管,主要负责:
1.制定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管方案和燃气安全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燃气日常巡查、宣传,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或者依照规定程序报告;
3.加强对辖区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户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工作,跟踪、督促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整改;
4.协助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对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进行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年审,并提供年审意见,同时负责为燃气经营企业设立供应站、点提供场地支持;
5.掌握辖区内燃气设施的基本情况,协助市、区市政园林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或者依照规定程序报告。
其他部门该做什么
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按照法定职责负责调查处理相应的燃气生产安全事故。
湖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接、协调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燃气运输及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运输燃气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湖里公安分局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负责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存储、销售燃气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湖里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依法应当经消防安全许可的燃气经营、使用场所的监督检查。
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定授权实施燃气安全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分局负责对燃气压力容器(含气瓶)、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的安全监察,以及对钢瓶的充装、检验环节的监督管理。
湖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流通领域燃气器具以及附件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
湖里区黑气举报电话:
●区执法局:6035676
●区燃气管理中心:5635110
(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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