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起 厦航调整白鹭积分兑换受让人生效时间
2016-05-02 16:38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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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航空在其官网发布通知:为规范积分兑换业务,自2016年5月15日起,厦航白鹭俱乐部将调整积分兑换受让人生效时间。对所有渠道设置的受让人,其生效时间统一自提交成功之日起30天后生效。
据悉,厦航白鹭俱乐部积分兑换受让人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厦航白鹭积分兑换奖励机票或升舱均适用受让人制度。
2、会员兑换奖励机票或升舱时,除本人使用外,仅可供会员指定的已生效的兑换受让人使用。会员为他人兑换前,须先建立兑换受让人名单。
3、每位会员最多可设定8名受让人(不含会员本人)。
4、会员可通过厦航官网、厦航直销售票处、95557和手机客户端等直销渠道建立受让人名单,并完备受让人的详细信息。
5、新增、编辑受让人于提交成功之日起30天后生效(包括首次添加)。
6、公司或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均不可作为受让人。
厦航方面提醒白鹭会员,请及时通过上述渠道添加或编辑受让人名单,以免耽误行程安排。(记者 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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