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路面破损先修补再追责 执法效率大大提高
2016-04-09 13:03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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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省去审批手续,有些施工队趁着深夜,悄悄地破路施工。然而,盲目施工很可能意外破坏地下电缆、给排水管道等设施。去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执法三大队,在市政道路施工执法管理上,三大队开拓思路,勇于创新,提速增效,与市政园林局市容市政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建立并逐步完善“三位一体”、快速反应的管理机制,使违法破路施工现象得以遏制,市政设施得到有效维护,以实际行动为美丽厦门建设添光彩。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金尚路,在湖里疾控对面的人行道上,一组施工队正在填补破损的路面。执法人员介绍,昨日凌晨三点,联合巡查队巡查到此处时,发现路面自然沉降、破损,于是立即汇报,一大早施工队就前来修补。
“以前出现类似情况,要先进行调查,找到违法者,再走法律程序,督促整改,等到修补完毕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三大队副大队长史庆介绍,现在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路面破损,都先进行修补,再依法追责。
记者了解到,合法的破路施工需要走程序,施工单位需到市政园林部门办理破路施工的审批手续,市政园林部门同时抄报给市执法局,与此同时,市执法局会开展文明施工教育。施工期间,市执法局与市政工程管理处共同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工程完工后,还要负责后续的修复工作。这就是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在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有许多施工单位刚上交申请就施工了,实际上,没有获得审批仍会被处罚。去年八月,在金尚中学前的天桥施工现场,施工队由于没有取得审批手续,被城管部门处以8.8万元罚款。(记者 雷妤 实习生 曾一鑫 通讯员 林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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