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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殿前一路与长虹路路口西进口禁止重中型货车掉头

2016-03-03 11:52 来源:厦门网 0

  从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为规范湖里区殿前一路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自2016年3月6日0时起,殿前一路与长虹路路口西进口禁止重中型货车掉头,并增设相应的道路交通禁令标志。原先在此处掉头前往杏林大桥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提前绕行殿前一路下穿长岸路隧道的右转匝道至长岸路掉头。

  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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