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镖局》被告索赔2.4亿 又一个“泰囧”侵权案?
凤凰娱乐 2016-10-14 09:48
盟将威遭起诉
又一个“泰囧”侵权案?
此次诉讼,“剧情”听起来未免耳熟,与几年前引发热议的“《泰囧》侵权案”十分相似。
2013年,《人在囧途》版权方武汉华旗,同样以《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其《人在囧途》的知识产权为由,将光线传媒告上了法庭,坚称《人再囧途之泰囧》“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
2014年,北京市高院判决光线传媒败诉,武汉华旗获赔50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从诉讼原由来看,盟将威等8名被告是由于“宣传时侵犯原告利益”被起诉。为此,每经影视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
“如果《龙门镖局》宣传时利用了《武林外传》的影响力,使观众有所误解而获利,且该行为未得到《武林外传》版权方的同意并且未支付相应的费用,也可能构成侵权,不过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此次诉讼案的被告方之一盟将威,是当代东方的重要全资子公司。
据当代东方《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当代东方实现营业收入49298万元。其中,电视剧收入35046万元,占总收入的71%,主要“依托盟将威的影视剧制作发行能力,在独立开发新影视剧的同时,通过独家、联合制作等手段”。
此外, 《2016年半年度报告》还显示了2016年上半年,当代东方实现营业收入24138万元, 主要来自电视剧收入与参投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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