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镖局》被告索赔2.4亿 又一个“泰囧”侵权案?
凤凰娱乐 2016-10-14 09:48
近日,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将威”),收到了来自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盟影业”)的“一纸诉讼”。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上述诉讼,并定于10月12日开庭审理。
《武林外传》引纠纷有前例
联盟影业曾获赔近500万
北京联盟影业作为电视剧《武林外传》的版权所有方,以8名被告联合投资出品的电视剧《龙门镖局》在宣传时侵犯原告利益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
要求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 万元、合理支出1 万元,合计3001 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北京联盟影业第一次因为《武林外传》发起诉讼了。
早在2013年,作为电影《武林外传》投资方之一的北京联盟影业董事长郝亚宁,因为电影《武林外传》的投资合作及收益分成事宜,状告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旗下的制片分公司,索赔近1亿。
官司打了三年之久,最终在今年6月份,北京一中院作出判决,北京联盟影业获赔近500万。
今年7月份,《鬼吹灯》版权纠纷也闹得沸沸扬扬。由于《鬼吹灯》的版权归属问题,上海玄霆娱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新华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涉及赔偿金额5000万元。
可见,现如今,版权纠纷引发诉讼,在影视圈中已不是罕见之事。如何避免陷入版权之争,规范自身行为,也成为影视从业者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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