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0多人通过中港联合国旅出境游 2千万保证金要不回
旅游委通告旅行社违规
游客代表赵先生向北京晨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名单,上面已登记240位未退保证金的游客,其中有近20位是10万元,其余均为6万。北京市旅游委质监所工作人员费先生表示,截至1月8日,已有380多名游客投诉,涉及旅游保证金2000多万。“这两天又新登记了一些,实际数据更多。”费先生称,“有一些游客退款期限没到,还不知道这件事。”
经讨论,北京市旅游委宋主任给出了解决方案,表示已经启动调解程序责成旅行社筹措资金返还游客,并将尽快把情况反映至市政法委,由政法委牵头,联合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及法院,成立专案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记者注意到,1月9日下午,市旅游委在官网上发布通告,表示由于该旅行社为降低并转嫁运营成本,违规采取承包挂靠或是变相承包等经营方式,对所设立的门市部疏于管理甚至只收钱不管理,导致出现了门市违规经营和损害游客利益的事件。目前,市旅游委已暂停办理该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的业务。
■记者调查
收取出境保证金很普遍
记者咨询北京数十家旅行社发现,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是普遍现象,特别是小旅行社的低价旅行团,收取的保证金都比较高。据了解,各个旅行社收取旅游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遏制个别游客境外滞留的现象,为了分担被使馆停签、被旅游部门处罚等风险。游客若按期返回,旅行社将全额返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归旅行社。
不过,对于旅游保证金的收取,各个旅行社有所不同。某旅行社工作人员称,保证金的金额根据游客户籍、工作、年龄、婚姻状况、是否有出国经历等资料以及目的地旅游国的具体情况而定。“去日本需要交5万元,欧美国家更多一些,如果刚参加工作,在北京又没房,独自一人去日本,需要现金缴纳保证金。”一般而言,北京市居民很少需要交保证金,即使交也比较少。
北京目前部分有实力的旅行社只需游客提供存款证明,很少再收取保证金。有些与银行合作,让游客在银行存一笔钱,既当做存款证明,又作为旅游保证金。即便是收取保证金,也有旅行社与银行合作,由银行作为第三方机构代为监管。
记者致电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北京市并无旅游保证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收取以及怎样收取、收取范围全由旅行社自行决定。游客可以拨打12301查询旅行社资质,尽量找有实力的大旅行社报名出境游。
■律师建议
规范行规避免事后补救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朱静涛律师表示:“遇到这种情况,除了向旅游委投诉,最好的方式就是向法院起诉。”朱律师称,由于北京中港公司东花市门市部是分公司性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有的法律责任由北京中港公司承担,游客可以直接起诉该公司。
此外,朱静涛律师表示,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的《防范出境旅游押金风险》文件并不具备强制性。“现在旅游行业的风险也渐渐突显出来,需要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把建议变成强制性规范,给游客交旅游保证金有个事前的保护,而不仅是事后通过《合同法》解决。”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