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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琐事家暴打伤妻子 丈夫被判刑1年

2015-09-13 10:23 来源:石狮日报 0

因感情琐事,夫妻俩发生争吵,丈夫还动起手来,把妻子打伤致左手粉碎性骨折。妻子一气之下拨打110,把丈夫送进班房。日前,石狮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9岁的阿萍(化名),于2006年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周某。“我们都离过一次婚,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几次见面后便互生情愫。”据阿萍介绍,她和周某于2011年12月19日结婚,婚后虽没有生育,但两人的感情还不错。

  然而,结婚半年后,丈夫就经常出去喝酒,酒后对她进行家暴,还会殴打她,她曾两次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因伤势不重,且属于家庭事务,警方没有介入太多。3月25日凌晨,两人再次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据周某交代,他因受不了妻子的念叨,就动手推妻子出房门,遭妻子反对后,双方争吵再次升级,他还动手打了妻子。经鉴定,阿萍左手粉碎性骨折,系轻伤。

  5月27日,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为挽回妻子的心,周某先后为妻子支付医疗费用2.2万元。阿萍也觉得双方感情还存在一定基础,出具了一份谅解书表示愿意原谅丈夫。4月3日,周某变更为取保候审。然而,没想到周某回家后并没有真心悔过,而是对阿萍耿耿于怀。阿萍一气之下,要求撤回谅解书,并决定在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赔偿各种损失,合计168269.55元。

  日前,该案在石狮法院公开审理,夫妻双方对簿公堂,各执一词,火药味十足,直到此案宣判,双方都没有让步。石狮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吴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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