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启动第三届优秀人才评选工作
开栏语:时代呼唤人才,人才推进发展。近年来,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先后密集出台各类人才政策,从政治待遇、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生活补贴等方面,全方位支持鼓励人才扎根石狮干事业。为大力营造浓厚的“尊才、重才、惜才、爱才”氛围,服务“人才、人口、人气”聚集城市建设,由石狮市委组织部、石狮市委人才办主办的“城市·产业·人才”宣传专栏,今起将不定期刊登各级人才政策,报道我市各涉才工作部门工作动态,宣传推介优秀人才先进事迹。
本报讯 广大人才看过来!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表彰在石狮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营造“尊才、重才、惜才、爱才”社会氛围,近日,石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第三届石狮市优秀人才”评选工作。具体评选通知和推荐人选登记表可登录石狮新闻网、石狮人才网下载。
本次优秀人才选拔对象和条件为:近三年来在石狮市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此外,已获评第二届“石狮市优秀人才”和在纺织服饰创意设计行业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具有良好经济效益,以及获得石狮“十佳新锐设计师”等各级党委政府荣誉称号者、石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也可申报。
据了解,本届评选活动共选拔各类优秀人才30名。主要分为六类,分别为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
评选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自下而上推荐选拔。凡符合本次优秀人才选拔条件的对象,可经由所在单位按申报类别推荐,没有明确工作单位的个人可向所在镇(街道)自荐申报;所在单位或所在镇(街道)审核把关后,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向市人社局递交申报材料,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向市经济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会工作人才向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递交申报材料,农村实用人才向市农办递交申报材料。相应的各类人才的市直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评比筛选,提出推荐意见,形成推荐材料,将所有参选材料于9月6日前报市委组织部人才股。整个评选工作,除了推荐环节,还将通过资格复核、专家评审、征求部门意见、实地考察、领导小组研究、社会公示和市委常委会研究等环节最终确认优秀人才人选,予颁发荣誉证书。
根据《石狮市优秀人才选拔管理规定》,石狮市委组织部对获评的优秀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个管理期为三年。三年内,优秀人才可享受11项待遇,如: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津贴;对优秀人才承担的、符合条件的项目,石狮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给予重点倾斜等待遇。
“石狮人才”公众微信号也将于近期同步上线。(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颜长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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