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购鞋子退货 遭遇多次刁难
2015-07-27 10:28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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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规定,网购可七天无理由退货。然而消费者谢小姐网购鞋子在退货的时候,却遭遇商家的多次刁难。无奈之下,她只能求助12315,要求商家退还款项。
5月23日,谢小姐在网上购买了一双鞋子,价值56.91元。几天后,谢小姐收到包裹试穿发现,鞋子的码数太小,于5月28日向商家申请退货,并把鞋子快递回去。几天过去,谢小姐多次联系商家,商家一会说没有到货,一会说鞋子影响二次销售无法退换,甚者还说谢小姐寄回去的是瓶矿泉水。“商家一直在推脱责任,而不给退换货。”随后,谢小姐联系快递公司,确认该鞋子已被商家签收。商家的行为,让谢小姐很无奈。
经12315工作人员多次调查了解后,确认谢小姐投诉属实。根据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应该支持消费者的诉求。经调解,12315工作人员责令商家退还货款60元给消费者。(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林泽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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