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时划伤脚 游泳馆应该承担责任吗?
2015-07-20 10:39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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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来袭,游泳池成了消暑降温的好去处。日前,石狮市民刘先生拨打12315热线反映,他在市区某游泳馆里游泳时,因踩到碎玻璃,一只脚被划伤了。事发后,商家的态度让他很不满意,于是决定投诉。
6月30日中午12时许,刘先生到市区某游泳馆游泳,冲水后不慎踩到冲水间门口的碎玻璃,一只脚被划伤。受伤后游泳馆工作人员无人帮忙处理,由于伤口一直流血,刘先生在朋友的陪同下自行去医院包扎伤口。事后,刘先生返回游泳馆,与商家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但过程并不顺利,对方以消费者不小心为由,拒绝赔偿。对此,刘先生很生气,于是他拨打12315热线维权。
12315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后表示,刘先生到该游泳馆游泳,也就和游泳馆建立了事实的服务合同关系,游泳馆应当尽到保障游泳者在游泳馆游泳时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义务。因此,游泳馆因经营场所存在瑕疵,导致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应该负赔偿责任。日前,双方达成一致,游泳馆表示愿意承担全部医疗费用,消费者表示满意。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朱煊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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