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高校生信用助学贷款标准提高
2015-07-09 08:59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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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开始,我市生源地高校生助学贷款标准提高,贷款额度从原来的每年6000元(含研究生),分别提高到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有关金融机构向就读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石狮市户籍的大学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2015年开始贷款额度从原来的每年6000元(含研究生),分别提高到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由借款人全额支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必须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石狮市2015年新生或者在校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的金融机构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农商银行),登录网址https://zxch.fjnx.com.cn(福建省农信社申请贷款系统),学生上网申请办理,经提交审核后,还须携带所需提供的各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受理时间为7月15日至10月15日。(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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