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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石狮市人民法院院长林明容——先行先试 让司法改革走在前列

2015-07-09 08:59 来源:石狮日报 0

  在2015年石狮全面深化改革事项中,石狮市人民法院主要承担司法改革任务。而在全市改革还没启动前,法院已先行先试,围绕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让司法改革走在前列。今年,石狮法院将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日前,记者采访了该院院长林明容。

  “此次司法改革事项的重点包括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审判权利运行机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林明容表示,在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上,该院已出台《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率先在全省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同时,还与泉州中院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实现异地立案,让群众切身体会到了司法改革带来的便利。下一阶段,该院将继续落实好改革措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审判权利方面,该院已出台《石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推行审委会工作制度改革,明确审委会职能定位,缩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严格案件提请讨论审批程序,强化审委会业务指导职能。接下来,该院将深入推进法官办案责任制度改革,在两个派出法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是该院今年下半年司法改革的重点。下一步,该院将研究并制定刑事、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审理规范意见,着力提升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庭审质量,充分发挥庭审在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此外,该院还将在规范化审判方面有所突破。林明容表示,该院部署了审判规范化建设三年计划,包括建立司法服务、立案标准、审判流程运行、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司法公开、民意沟通、审判绩效考评等十二项内容。通过审判规范化建设活动,建立实施涵盖审判制度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审判公开模式、审判运行机制、审判质量标准、审判业绩考核的规范化体系,打造“标准化法院”。(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叶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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