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母子3人被绑架”追踪 曹某一审判十三年半
2015-05-26 08:16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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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5月26日讯 石狮全城关注的“12·17”绑架案,昨日一审宣判,曹某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去年12月17日,石狮一女子开车去接儿子和外甥女,遭到男子曹某绑架。曹某在抢走现金9600元后,又索要70万元赎金。就在曹某携款潜逃时,被潜伏在龟湖公园的便衣民警制服。(详见本网先前报道《石狮母子3人被绑架案作案细节首次曝光 绑匪曾泼汽油》)
今年36岁的曹某,江西人,在石狮务工多年。案发前,他在石狮某服装厂从事CAD打板工作,工资每个月有近5000元。后来,他迷恋上炒股、炒黄金,不仅输光了所有积蓄,连信用卡也被刷爆。前后欠了银行、朋友、亲戚30多万元,被逼无奈。曹某于去年12月17日上午,带着汽油、胶带、水果刀等作案工具,来到石狮步行街附近,寻找开豪车的单身女性。随后,绑架吴女士等三人,并索要赎金70万元。
经审理,石狮法院认为,曹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曹某选择绑架对象包括两名未成年人,并在绑架过程中对之持刀架住脖子、泼洒汽油及捆绑四肢进行威胁、恐吓,且勒索获得财物数额达人民币709600元之巨,其行为恶劣,应当予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尤祖荣 蔡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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