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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首饰售出概不退货? 两家珠宝行因“霸王条款”被罚

2014-12-29 10:38 来源:石狮日报 0

  价格不菲的珠宝、贵金属饰品,购买之后出现质量问题,想退换却被商家以“珠宝首饰一经售出概不退货”为由拒绝。日前,因使用“霸王条款”,石狮市工商局向两家珠宝行分别开出1000元的罚单。

  近日,祥芝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对珠宝首饰行业专项检查中发现,两家珠宝行的销售单、保证单上面的客户须知中赫然印有“珠宝首饰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等字样,执法人员立即叫来店主,告知其珠宝首饰“只售不退”的规定是霸王条款,并对涉嫌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的两家珠宝行进行立案调查,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据了解,由于在珠宝行业里历来有“贵重商品,概不退换”的行规,而且目前也没有关于退货、换货、修理方面详细可操作的“三包”规定,因此很多商家以此拒绝承担相应的退、换货责任。

  对此,工商人员表示,珠宝首饰类产品虽不在国家的“三包”范围之内,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也同其他商品一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规定,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记者 陈平 通讯员 张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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