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2015年将重点处置4种不合格党员问题
2014-12-30 08:3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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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2月30日讯 昨日,石狮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确定2015年度重点处置的4种不合格党员问题情形的通知》。这4种不合格党员问题情形包括:被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后,1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机关党员一年度不作为、乱作为,被效能办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效能问责2次以上;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食品、药品,经监管执法部门查处后,仍不进行整改或超过责令整改期限未整改到位;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有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行为,或串联党员群众抵制选举,扰乱选举秩序。(海都记者 林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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