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电动自行车上牌“遇冷” 全市仅挂两辆
2014-10-28 11:25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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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之后
监管面临压力大
这些天,有关“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的公告也出现在市区主要路口。公告还明确,将在市区主要道路设立“超标电动车”禁行区域路段,违者处以百元罚款;过渡期届满后,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还有2年8个月,貌似时间挺长。但多年积累、数量庞大的“超标电动车”,能否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逐渐退出石狮街头?“合标”电动自行车能否彻底取代“超标电动车”?这些问题令人担忧。
囿于行驶速度、续航里程、驾驶舒适性等条件限制,合标电动车与超标电动车、助力车相比并无优势,这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选择。与整治无证无牌三轮自行车一样,“过渡期”之后,交管部门或将面临诸多的监管难题。
公共配套服务
必须跟上新政“脚步”
电动自行车上牌、“超标电动车”退市等相关政策的实施,是提升石狮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有关人士指出,应借鉴福州、厦门、泉州等周边城市经验,通过完善公共配套水平,来提升市民对合标电动车的心理接纳度。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首要的是改善非机动车的道路通行条件,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限于中心市区空间条件,我市专用的非机动车道只在子芳路等少数路段有设置,在八七路即使施划有“机非分离线”,也会被机动车占据。“电动车、助力车与机动车混行,大家都不安全。”
另外,要让电动自行车充电更方便。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续航里程一般为30公里,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电池续航里程不断衰减且不好判断,而目前我市并未配套有电动车充电设施,电动车使用者随用随充并不方便。可借鉴福州等城市的经验,在中心市区各报刊亭均设有“电动车投币式快速充电站”,满足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出行需求。(记者 林恩炳 见习记者 张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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