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满半年 石狮工商部门发布典型案例教您维权
2014-09-22 11:33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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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施行,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年来首次全面修改。新《消法》落地半年,效果如何?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3月15日至9月15日,石狮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及各基层工商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27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0.26%。网络购物、汽车消费、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类型投诉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大,成为新《消法》施行以来的投诉热点。针对新《消法》的热点难点问题,该局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读,教消费者如何维权。
工商部门发布典型案例教您维权
网购球鞋不满意 “7天无理由退货”帮消费者退了货
案例:6月初,消费者师女士在石狮一家球鞋旗舰店的网站以26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球鞋,到货后发现该球鞋的质量跟自己预期的标准有差距,觉得与同等质量的其他球鞋相比价格有点贵,于是在网上申请退款,可是商家迟迟不给处理。石狮宝盖工商所介入之后,商家坚称球鞋寄出前都有检查,不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是消费者买完了又后悔,不符合总公司的退货要求。最终在调解人员的耐心解释下,商家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退货。
解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购物纠纷成了近年来的投诉热点。依据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在处理的网购投诉案例中,7天无理由退货纠纷占有很大比重,除了很多消费者不理解7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政策,也存在一些商家故意刁难消费者的行为。工商人员告诉记者,类似案例除了消费者要懂得维权之外,经营者也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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