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老赖”黑名单 石狮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
亮点1
执行模式转变
从“一人包案”到“分段集约”
高效率让律师意想不到
石狮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老赖黑名单
福建中德律师事务所的黄国财律师,最近到法院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时,有了新发现。原来,案件的执行已升级为多人分节点负责制。
“现在,执行案件进入到法院,案件立案有专人负责。立案后当日即转交执行查控组进行查控,通过点对点查控后,再转执行实施组负责查封、冻结。这个过程中,还会采取上失信名单等措施,每一个环节都由专人负责,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石狮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果然,黄律师的案件上午刚立,下午就收到法院的短信,说已经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20多万元现金,并在采取冻结措施中。
“这个变化确实很大,一天就查控到财产,在以前,想都不敢想。”黄律师表示,“以前,要了解案件承办法官是谁,然后要经常地去了解案件执行情况,甚至要催着执行法官做事,不然没办法向当事人交代。法院现在的执行效率明显提高了。”
过去,执行模式是以案件为中心,分案到个人,由执行法官一人包案到底。案件执行情况,只有承办人掌握,案件是否采取执行措施、采取何种执行措施,均由承办人个人主导,工作随意性大,容易出现因关系、人情甚至金钱导致的乱执行。
针对此,石狮法院对执行机制进行改革,实行分段集约执行模式,对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清理。实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每件执行案件,都可以充分运用各项执行措施,让群众的司法权利得到公平对待。这也改变了“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将案件执行过程分为执行启动、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结案五个阶段。每个阶段,均配置不同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集约执行。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期限,以及案件分流、转段的情形和条件都有规定,形成了 “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里完成规定岗位任务”的流水式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模式。
这些举措,有效实现法院内部各个执行阶段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真正从制度上保证了每个执行案件都能得到依法公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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