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参加石狮职工医保,妻子未就业,是否有生育津贴?
12345·民生咨询
1.男方参加石狮职工医保,妻子未就业,是否有生育津贴?
答复:男方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给予一次性补偿(本市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顺产1300元﹑剖腹产1800元;转到市域外的:顺产1100元﹑剖腹产1300元),不享受生育津贴。如有疑问可拨打83010969向泉州市医保中心石狮分中心咨询。
2.在石狮开展农业种植,有哪些补贴可申请?
答复:我市现实施的补助政策,主要有《石狮市进一步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意见》(狮农规〔2022〕2号)和《石狮市进一步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意见修改补充意见》(狮农规〔2023〕2号)两份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对规模种植水稻、旱稻、马铃薯、甘薯、玉米等作物达到一定面积的种植主体给予相应补贴,其中水稻连片种植30亩以上每亩每季补助200元,旱稻连片种植30亩以上每亩每季补贴300元;甘薯连片种植达到100亩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马铃薯、玉米连片种植达到30亩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等。
3.今年2月开始在石狮参加生育险,预产期在10月,咨询未连续缴满一年能否足额申请生育津贴?
答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首次连续参保时间满3个月及以上或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申请补缴中断期间保费的,正常享受生育待遇;中断且不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的,需要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按连续参保人员待遇的50%享受。如有疑问可向泉州市医保中心石狮分中心咨询(83010969)。
(国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