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6人交通肇事被终生禁驾

石狮日报   2019-09-18 10:17

  9月1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来,我市有6人被吊销驾驶证,并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被交警部门“终生禁驾”后,就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那么,哪些情形会被“终生禁驾”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会被“终生禁驾”。据介绍,此次被交警部门处以“终生禁驾”的6人,既有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也有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的犯罪的。均已被法院判刑。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被处以“终生禁驾”的6人,涉及发生在2017年、2018年的6起交通事故,其中5起事故中有人员死亡,1起事故中人员重伤,而肇事车辆有 4辆为小型轿车,1辆为轻型仓栅式货车、1辆为小型面包车。在事故中死亡的人员,有4起均为行人,有1起为车上的乘员,另有1起重伤的人员是1摩托车驾驶员。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有1起是因为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的单方交通事故,其余几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都是因为驾驶员在直行或转弯时,对道路状况没有注意观察,未谨慎驾驶所致,驾驶员因此而承担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

  记者了解到,公安交管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驾驶员被吊销驾驶证,并处以“终生禁驾”后,则在全国范围内均无法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而被终生禁驾后,如果仍然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采访中,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驾车出行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酒后驾驶,途经路口、人行横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和车流密集路段时,要减速慢行,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张宏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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