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伪造借条想多分执行款 男子获刑8个月

闽南网   2019-03-20 18:59

  闽南网3月2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陈书雄 曾佳乐)为了多分得执行款,男子竟伙同好友伪造借条,并让他们到法院起诉自己。不过这一“妙计”还是被识破了。日前,石狮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判处被告高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事件】

  与好友伪造借条 将自己告上法庭

  因经营服装厂不善,高某欠下了洪先生等6人共120多万元的债务。石狮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高某一笔50多万元的土地补偿款扣划,计划分配给6名债权人。为使朋友蔡某和吴某多分得执行款,高某竟给自己的好友蔡某和吴某打假借条,虚增所欠债务,并让他们去法院起诉自己。

  2016年3月,高某的朋友蔡某和吴某先后拿着借条,向法院起诉高某,要求其分别偿还120万元、40万元的借款。经法院调解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几天后,蔡某和吴某分别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高某履行还款义务。

  同年8月,石狮法院将蔡某和吴某列入高某执行财产分配对象。但因蔡某和吴某突然参与分配,且分配额度达到160万元,这引起了其他债权人对蔡某和吴某债权真实性的怀疑,法院未给蔡某、吴某分配执行款项。

  【判决】

  法院驳回起诉 男子获刑8个月

  2018年6月,石狮检察院以蔡某、吴某与高某的民事调解案件涉嫌虚假诉讼而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原来,高某在经营服装厂期间,曾先后找蔡某和吴某借款。2012年,高某签了一张50万元的借条给蔡某,后又陆续找他借了10万元,实际债务为60万元左右。蔡某也曾陆续找吴某借款7万元左右,但因关系好,吴某未曾要求他偿还债务。

  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现有证据证明高某与蔡某、吴某存在部分真实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双方的供述,可认定高某为了使蔡某和吴某多分得案款,篡改案件事实。高某指使两人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法院作虚假陈述,严重扰乱法院审判秩序,其行为符合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应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能自愿认罪,其妨害作证犯罪行为尚未造成其他债权人实际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蔡某、吴某与高某的民事调解案件经再审现已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蔡某、吴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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