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今年上半年发放低保金541万元

石狮日报   2017-06-30 09:25

­  记者昨日从市委社会工作部获悉,今年1至6月份,我市共发放低保金541.52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  记者了解到,我市申请城乡低保需符合具有石狮户籍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7年低保标准为630元)的家庭户。城乡低保申请人应当向所在村(社区)提交城乡低保申请书,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且如实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等。据悉,2017年城乡低保对象是依托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通过入户走访、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层层工作程序确定的,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  此外,今年起石狮城乡“三无”人员统一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并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进行了调整。据统计,今年1至6月份,我市共发放特困人员生活救助金67.90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62万元,发放孤儿生活养育金7.2万元。(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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