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充分运用刑罚手段 依法从严惩治涉毒犯罪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威慑涉毒人员,昨日上午,石狮法院采用集中宣判一批涉毒案件,12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年半不等的刑罚。
近年来,石狮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依法从严惩治涉毒犯罪。其中,涉毒案件判处有期徒刑的比重为2015年占95.47%、2016年占95.39%、2017年占93.01%。在缓刑的适用上,除特殊情形确实不适合羁押外一律不予缓刑。
集中宣判+庭审直播
今年25岁的付某,四川邻水县人。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付某先后5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经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38岁的李某,江西东乡县人,曾因吸毒被石狮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天。2016年6月21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再次被公安人员抓获。据李某供述,2016年4月至6月,他先后四次在市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给吴某,非法获利2400元。被抓当天,公安人员还在其租房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0.52克。经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多次故意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除上述案件,还集中宣判了10件涉毒案件,并对其中1起贩毒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市民可通过网络观看整个庭审过程。”石狮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表示,通过“集中宣判+庭审直播”的方式,让更多群众认识毒品的危害,对预防和打击犯罪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据了解,在当天宣判的涉毒案件中,刑罚最低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最高刑罚为七年半。
对毒品犯罪一律不予缓刑
据了解,近年来,石狮法院立足我市毒情实际,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依法从严惩治涉毒犯罪,有力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趋势。据数据统计,对涉毒案件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重为2015年占95.47%、2016年占95.39%、2017年占93.01%。同时,该院严格控制涉毒案件缓刑的适用,除特殊情形确实不适合羁押,对涉毒案件一律不适用缓刑。在附加罚金刑方面,坚持在经济上对犯罪分子予以打击,尽量消除再犯的可能性。
此外,该院坚持“数量加情节”的毒品犯罪量刑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功能、实现刑罚目的。同时,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加大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对涉毒分子全部适用财产刑,并依法追缴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今年来已将全部判处的财产刑移送该院执行庭强制执行,坚决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支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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