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警查处56起校车违法行为 石狮就有14辆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道路通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针对校车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4-5月,泉州交警共查处56起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石狮的校车就有14辆,涉及交通违法行为18起。
为此,警方通过本报进行集中曝光,请广大校车所属单位负责人、驾驶人心系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文明驾车,并督促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校车驾驶人及时到就近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这14辆违法的石狮校车分别是:石狮市星龙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闽C19768校车;石狮市贝尔乐幼儿园所有的闽C94512校车;石狮市七色花幼儿园所有的闽C93929校车;石狮市培博幼儿园所有的闽C94266校车;石狮市未来之星幼儿园所有的闽C94255校车;石狮市仑后育华幼儿园所有的闽C93955校车;石狮市喜羊羊幼儿园所有的闽C93274校车;石狮市仑后育华幼儿园所有的闽C94251校车;石狮市哈乐幼儿园所有的闽C86857校车;石狮市大风车幼儿园所有的闽C93709校车;石狮市蓝海幼儿园所有的闽C86056校车;石狮市哈乐幼儿园所有的闽C82420校车;石狮市鹏博幼儿园所有的闽C93860校车;泉州市安南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所有的闽C86445校车。
这些校车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等等。
5月,泉州交警还排查出108家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其中泉州市石狮闽众出租车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未处理营运车辆数量占企业所有营运车辆10%以上的违法行为,榜上有名。(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李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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