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福建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排查管控各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完成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领导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5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摸排阶段(2017年6月至8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狮安委〔2016〕24号),认真组织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的底数,查明情况,逐一登记建档。
(三)整治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摸排基础上,确定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基础台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四)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11月5日前报送市安办。
四、治理内容、工作措施(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3.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
4.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
5.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
6.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
7.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8.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
9.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
10.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11.统筹规划编制。
12.规范产业布局。
13.严格安全准入。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4.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15.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16.认真落实“一书一签” (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
17.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8.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9.严格规范执法检查。
20.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1.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
22.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23.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24.积极利用社会力量。
25.推进科技强安。
26.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
27.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28.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29.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
30.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31.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
32.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33.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
34.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
35.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
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增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紧迫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通过电子政务网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在2017年9月25日前将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的底数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股。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本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台账。
(二)密切合作,形成治理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密切协调配合,按照工作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相应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改革工作,形成治理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股。
(三)强化督查,确保治理工作实效。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力量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会将此次治理工作作为2017-2019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督促,强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