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经济局印发《2016年惠企政策申报指南》

石狮日报   2016-12-08 14:51

­   全市企业注意了,拿“红包”的机会又来了!12月6日,由石狮市经济局精心编印的《2016年惠企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出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对照《指南》要求,于1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石狮市经济局工业股。需要注意的是,同一项目申报我市2016年惠企政策不同项目补助,且均符合补助条件的,将采取“不重复,就高补助”方式补助。

­  《指南》以方便企业申报为目的,将《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实业强市八条措施的通知》《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的通知》《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的补充通知》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浓缩”,内容言简意赅、申报路径明晰,涉及加快发展智能制造项目、加快推进实业强市项目、支持纺织鞋服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项目、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等四大类的47个分项,具体申报项目、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和所需提交的材料请登录“石狮企业服务网”微信公众号(ssqyfww)查询。

­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项目方面,对新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20万元、2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专项项目的,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100万元补助。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对采购工业机器人整机或成套设备的,按其售价10%予以补助,单台整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整套设备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加快推进实业强市项目方面,制造业企业当年度购置(改造)设备总额4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额的6%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并购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并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已顺利完成兼并重组的,按其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当年度并购贷款利息的50%予以补助;对并购我市兼并重组标的项目库内的企业且并购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并购金额的2%予以补助。公共平台开发者与50家、100家、200家、500家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的,分别予以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  支持纺织鞋服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项目方面,企业标准直接提升为国际标准的纺织鞋服企业予以50万元奖励。为国家标准制修订第一起草单位的纺织鞋服企业予以30万元奖励。每年组织评选10家入驻国际轻纺城的国家级面料设计研发优秀企业,按2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支持纺织鞋服企业实施“新前店后厂”等快速反应生产模式,每年重点培育20家快速反应生产模式企业,按2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

­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项目方面,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泉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研制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奖励。自带项目、技术、资金,入驻我市发展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文化创意(动漫)企业,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创业补助。对参加省级、国家级、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展会的单位,按其展位费的50%予以补贴。(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高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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