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推行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机制
石狮日报 2016-11-30 10:42
2014年5月,阿鹏(化名)与阿萍(化名)经他人介绍认识一段时间后,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2015年3月,他们在香港登记结婚。然而,在筹办婚礼期间,双方多次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最终不欢而散,阿鹏还把阿萍告到石狮法院,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价值近200万元。
石狮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达成调解协议。今年7月,承办法院用了一整天的时间进行庭审,双方依旧各持己见,没有达成协议。“家事无小事,婚姻家事案件无小案。”据承办法官介绍,离婚案件常常较为琐碎复杂,不能单纯地一判了之,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情绪。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特地邀请石狮市阳光太太志愿者协会会长林丽娜参与调解。
林丽娜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明理释法,同时充分发挥“阳光太太”的爱心、善心和热心,终于双方同意各让一步。经过一个上午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调处,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相互返还彩礼的协议。当天下午,双方在法院和调解人员的主持下,把彩礼进行交接,该案得以圆满解决。这也是该院自聘请“阳光太太”为家事调解员以来,“阳光太太”又一次应邀参与调解成功的案例。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石狮法院推行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机制,任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各类特邀调解员。其中包括林丽娜等9位“阳光太太”。这9位特邀调解员均来自不同的岗位,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一直在救急扶贫帮困解纷争中默默奉献。他们将与石狮法院法官及其他人民调解员参与劳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纠纷的调解工作,并在法院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记 郑秋玉 通讯员 陈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