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2月16日至18日举行
11月23日下午,石狮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贻萍,副主任郭丽莲、陈贤明、丁东福、许赞成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天守,市人大党组成员林进全,各工委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市府办相关负责人,市直代表活动组组长、各镇人大主席(提名人选)、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市相关部门领导等列席会议。
经会议审议,决定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至18日,在石狮公务大厦附属楼举行。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跟踪检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审议了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石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至18日,在石狮市公务大厦附属楼举行,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石狮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石狮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石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八、选举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选举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十、选举石狮市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通过有关决议。
(2016年11月23日石狮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石狮选举产生181名七届人大代表
11月23日,记者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获悉,市镇两级换届选举期间,全市119个选区共选出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1名。经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当选的181名代表的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据了解,当选的代表中,公务员代表42名,占23.20%;企业单位负责人代表51名,占28.18%;事业单位负责人代表1名,占0.55%;工人代表6名,占3.31%;农民代表53名,占29.28%;专业技术人员代表8名,占4.42%;解放军代表1名,占0.55%;其他代表19名,占10.50%。全体代表中,非党员代表、妇女代表比例均有提升,代表总体结构更趋合理。(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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