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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成学生专门流窜校园作案 惯偷第五次获刑

2016-06-12 09:03 来源:石狮日报 0

­  30岁的冯某,消瘦的身材,平时爱穿运动装,很方便伪装成学生流窜到各个高校偷窃,曾在深圳因校园盗窃被判刑四次。日前,石狮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冯某犯盗窃罪,第五次获刑,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因为没钱生活,就去学校偷学生的手机和钱包。”站在被告席的冯某供述称,他13岁就辍学在家,17岁南下深圳打工,但苦于生活窘境,从2009年开始,干起小偷小摸的事情,并将目标锁定高校学生。为不被怀疑,冯某还特地把自己打扮成学生模样,在学校篮球、足球等运动场地作案。从2009年至2013年,冯某先后四次在校园偷窃被判刑。

­  去年7月7日刑满释放后,冯某仍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从去年10月开始,冯某从深圳来到厦门,以到学校旅游为名,多次潜入厦门某高校实施盗窃。同年11月5日,冯某从厦门流窜至石狮,伙同“小不点”(另案处理),经过事先预谋,身着运动装,伪装成学生样子潜入到闽南理工学院校园内的操场里,趁人不备,盗走学生小吴放在足球场上的1个背包,内装有小吴和同学的6部手机,总价值16115元,以及现金400元等财物。

­  经石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供述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王顺玲 支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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