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全市定点医院执行医保药品支付结算新标准
2016-03-17 09:42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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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本月起市医保中心将按2016年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和规定报销比例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药品费用。此举将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引导医疗机构控制成本和合理用药,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和医保基金的支出。
根据《通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按2016年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和规定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结算药品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销售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结算;参保人员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实际销售价格和规定个人承担的比例结算药品费用;具体结算中,涉及需要按最小零售单位结算的药品,根据包装数量换算医保支付标准(“四舍五入”原则)结算。(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蔡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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