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民间融资登记超200亿元
石狮市紧紧抓住“金改区”机遇,积极探索民间融资征信登记服务等民间金融“阳光化”新模式,着力构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体系,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大幅降低民间金融风险。据悉,市金融服务中心自启动民间融资登记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受理民间融资登记2700多笔,金额达200多亿元。
石狮民营经济发达,产业基础扎实,中小微企业数量繁多,市场体系完善,民间金融十分活跃。由于民间融资交易简便、门槛较低、利率灵活,使得民间融资成为我市中小企业和个人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相当一部分的资金缺口依靠民间融资解决,但也同时存在一些诚信缺失、风险意识不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为引导民间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金改区”建设的机遇,专门出台了《石狮市民间融资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对民间融资登记主体、登记内容、登记行为规范、查询管理和监管服务等做出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民间融资登记行为,大力推动我市民间金融向阳光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我市民间融资登记采取事前提供金融抵质押登记便利、财务法律免费咨询服务,事中提供规范合同样本、融资风险温馨提示,事后加强金融合法权益法律便捷服务、信用信息奖励约束等服务职能,增强民间融资登记的吸引力,促进民间金融阳光化,降低民间融资风险和成本。如,市金融服务中心设立了民间融资服务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资产抵(质)押登记,产权登记中心便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两证”办理和抵押登记,车管所新提供车辆抵押登记,公证处提供司法公证,律师提供金融法律免费咨询,会计师提供财务免费咨询服务等。特别是市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又在市金融服务中心增设法官工作室和巡回法庭,经市金融服务中心登记的民间融资活动,可享受金融案件审判“绿色通道”服务,即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人行、银监、金融局、公安、法院、经济、便民服务中心、金融机构等建立联动机制,共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平台采用政府主导、非盈利运行模式,民间融资可采取义务登记和自愿登记两种方式。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目前,中心已受理登记民间融资2700笔,金额200亿元。(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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