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获批第四批国家专项基金共10亿多元
2015-12-07 08:43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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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第四批国家专项基金已明确,泉州市获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0.176亿元。
泉州市发改委积极筛选项目争取国家第四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除了对所筛选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和补齐相关材料外,还派人晋京赴省向上级发改委相关司处进行汇报沟通,得到上级发改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据了解,第四批国家专项基金,福建省获批71亿元(含省直有关部门,不含厦门),泉州市获批第四批国家专项基金额度项目22个,总投资178.24亿元,其中资本金48.34亿元,获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0.176亿元,约占全省的1/7。其中,全省有20个水利项目获得第四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6.01亿元,泉州市有4个水利项目获得中央专项建设基金1.89亿元,占全省此次争取到的水利项目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的31.4%。(记者 杨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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