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多措并举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
入冬后,冬季季风将陆续影响我市,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对辖区水上交通运输、船舶航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产生严重影响。为保障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石狮海事部门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等“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据悉,四大举措包括:加强途经石狮外海客船安全管理。重点做好石狮外海客船的安全监管,加强与客轮主管方、靠港方和企业法人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客轮配员、适航等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加强石狮沿海旅游景区的重点监管,防范非法渡运现象“回潮”;做好危险品船舶监督检查。建立危险货物分级分类管控,危险品船舶动态监控,货物装卸作业重点隐患防控,危险品船、货物申报及作业码头等相关从业人员责任链管控等制度,加大危险品谎报瞒报的检查打击力度,加强对危险品船舶船员证书、货物资料、危险货物标志标识、货物积载隔离、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和船舶防污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砂石船安全监管。完善砂石船信息报备制度,建立砂石船参与涉水施工准入、施工报备和检查等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和动态监管,严格对砂石船船舶证书、检验证书、船舶配员、船员适任证书的检查,加大对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的检查力度;强化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安全监管。排查石狮辖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情况,建立此类船舶动态报告、货物申报等制度,加大对适装证明材料、货物适运水分极限、水分含量证书或证明、船舶水密性、舱口盖风雨密、货舱排水系统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码头企业建立现场巡视、船岸共查等制度。
据悉,去年,交通运输部调整安全重点船舶方案。方案提出,将原“四客一危”重点监管船舶调整为“四类重点船舶”,调整后的“四类重点船舶”包括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石狮海事等部门以“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发展。(记者 王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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