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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渔船油补来了石狮有4.1亿元

2015-10-23 11:49 来源:闽南网 0

2014年度渔船油补来了石狮有4.1亿元 每吨用油量补助标准为3445元,多种违规渔船油补将被扣减或暂缓发放   本报讯 好消息,2014年度的渔船油补即将开始公示了!昨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渔船油价补贴的文件前脚刚发到我市,后脚石狮市渔业部门就启动相关工作,不日就将对2014年度符合补助标准的石狮籍1141艘渔船、4.1亿元燃油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该程序完成后,全市就开始分批次发放油补。

  据悉,该批油价补贴对象为:2014年度石狮市上报农业部并经审核通过的渔船。补助标准为:每吨用油量补助标准为3445元。为了确保油补审核、公示、发放等工作顺利进行,让渔民尽快拿到钱,接下来,石狮市渔业和财政等部门,会同沿海渔村对申领对象逐户核实。同时,为防止漏补和冒领现象,我市将申领对象的姓名、船牌、补贴金额等详细情况,在村组公开栏进行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渔民,主管部门将通知代发银行将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的存折上。

  针对渔船出现违规或证件不齐的,在油补发放方面有特别规定:

  石狮籍渔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补助:渔船严重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渔船,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列入“黑名单”加强重点监管的;从事电毒炸作业的;暴力抗拒检查的;一年内两次及以上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作业的;套牌或使用假船名作业的;未获许可违规进入他国管辖水域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下列行为之一的渔船,扣减补助:违反《渔业法》规定,2014年1月1日后携带或使用禁用渔具,2014年6月1日后携带或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渔具进行捕捞的,扣减渔业油价补助;除上述违规行为外,其他一年内两次及以上受到渔业行政处罚的,扣减当年度50%油价补助;拒不服从水上遇险救助指挥的,扣减当年度50%油价补助;渔船严重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较大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减当年度50%油价补助,造成一般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扣减当年度25%油价补助;生产作业期间,未按规定保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正常开机,经教育后仍未开机两次以上的渔船,扣减当年度50%油价补助。

  暂缓发放补助的情形有:渔船违规,在结案前,暂缓发放补助资金;未办理渔船、渔工互助保险的。(记者 王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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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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